台積公司身為積體電路製造服務領域的領導者,致力提供充足的產能,確保產業持續創新。為確保晶圓廠興建過程中工程營建人員的安全,台積公司企業環保安全衛生處自民國108年起,持續與工程營建承攬公司負責人及高階主管進行面談,要求承攬商培養自主安全管理能力,並持續執行高風險施工廠商安全管理評核,全力避免職業災害發生。
工地安全管理作為

承攬商高階管理者以身作則,由上而下落實安全衛生自主管理
面談過程中,台積公司向承攬商負責人及高階主管說明其在《職業安全衛生法》中的權責,包括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應為直接隸屬雇主之專責一級管理單位,授權工安人員對具危害的施工現場擁有停工權力等。
台積公司民國108年新增工安管理作為

台積公司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針對高風險作業引起的危害,篩選出34家高風險施工廠商。截至民國108年10月,已全數完成高風險施工廠商安全管理評核,並提供「安全評核表」,以利承攬商透過自我評核結果,持續進行改善。
民國109年,台積公司持續深化承攬商永續行動,將成立公司層級的安全合規查核小組,成員跨領域涵蓋企業環保安全衛生處、外部營建工地安全管理專業公司,及具有數十年工程監造專業經驗的退休勞動檢查員等專家。安全合規查核小組將擬定查核計畫,依據不同施工階段,親至營建工地現場進行安全合規查核。針對績效不佳的承攬商,安全合規查核小組亦將親自要求該承攬商的公司高階主管與安全管理單位全面進行系統性改善作為,加速提升廠商安全衛生自主管理力。